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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环球资讯网 > 理财 > 房价上涨,这个城市又有人想毁约加价!但这次败诉的是房东…

房价上涨,这个城市又有人想毁约加价!但这次败诉的是房东…

发布时间:2016/8/25   阅读:

作为中部城市合肥,今年因为房价的暴涨,成为关注的焦点。不过,因为房价的大幅上涨,也使得众多在涨价之前卖房的房东陆续毁约,法院审理这类的案件也呈现爆发式的增长,在今年6月底,每日经济新闻(微信号:nbdnews)就曾以《中国式悲剧!环卫工人买房不成纵身跳楼,只因房东毁》为题,报道过一起因为房东加价,导致合肥一环卫工人不堪压力而跳楼的惨剧。

房价上涨,这个城市又有人想毁约加价!但这次败诉的是房东…

图片来源:东方IC

之所以房东肆无忌惮的违约,原因在于违约成本太低。不过,日前合肥市庐阳法院审结了一起二手房买卖纠纷,房东最终被判双倍返还定金4万元,赔偿因合同违约和房价上涨导致买房人经济损失25万元,并承担诉讼费、保全费等7800元,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。

对此,合肥律师邓浩波对每日经济新闻(微信号:nbdnews)记者表示,庐阳区法院此次判定有标杆意义,这也警示了那些以为只需要赔偿违约金,而肆无忌惮违约的房东。

房东加价27万违约

房价上涨,这个城市又有人想毁约加价!但这次败诉的是房东…

图片来源:东方IC

援引《合肥晚报》报道显示,合肥市民周先生在今年1月份,委托一家房产中介准备在合肥市区购买一套住房。不久后,中介帮周先生联系卖房人李某。李某有一套位于合肥市庐阳区的住宅正对外出售。经过实地查看,周先生对李某的房子十分满意。

随后,在1月31日,周先生与李某在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《存量房买卖合同》。根据合同约定:周先生购买李某位于合肥市庐阳区住宅一套,价款为118万元,自合同成立时交付履约定金2万元,首付款为29.5万元(含定金2万元),于2016年3月31日转入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的托管账户,并于当日申请办理存量房转移手续;余款按揭支付,转入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的托管账户;双方同意在房产证和贷款下来后三日内办理房屋交接手续。

在2月1日,周先生向李某支付了2万元的定金,按约定李某将钥匙给了周先生。

值得注意的是,此时的合肥房价已经开始出现大幅度上涨的情况,周先生还庆幸自己下手早,否则将为此多付出几十万。

房价上涨,这个城市又有人想毁约加价!但这次败诉的是房东…

7月合肥房价环比涨幅4.2%(数据来源:国家统计局)

不过,在一个月后,双方约定交易过户的时间到了,但是房东李某却不再愿意与他进行交易,并且要求解除合同,原因是房价出现上涨。

此时的周先生当然不能接受,随后在3月29日,周先生将27.7万元存入工商银行合肥亳州路支行,准备作为购房款,并联系李某,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,但李某却对此不理不睬。

仅仅两天后,周先生得知,李某将房子加价27万元,卖给了其他人。明明已经签订了合同,但是却不顾合同约定,私自卖给第三方,周先生向法院起诉李某。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因对方违约和房价上涨引起的损失。

针对周先生的起诉,李某却倒打一耙称,买卖双方约定的首付款29.5万元是在2016年3月31日前存入托管账户,而不是周先生陈述的3月31日这一天,是周先生违约在先。所以他将4万元解除合同的赔偿金交给中介公司经办人,双方的协议至此已经解除。

法院判决支持购房者

房价上涨,这个城市又有人想毁约加价!但这次败诉的是房东…

图片来源:东方IC

值得注意的是,在决定单方面解除合同后,李某就率先拿出了违约金4万元,在业内人士看来,这是典型的房东心里,认为违约仅仅需要赔偿违约金,加价27万元,赔偿违约金后,自己还赚得23万元,这种低成本的违约何乐而不为。

事实上,这种现象今年在合肥持续发生,一度有当地媒体曝出,有326名房东乐意当被告,欢迎购房者告自己,因为结果仅仅是赔偿违约金。同时,在今年6月28日,合肥环卫工人黄颖因为房东执意违约,最终不堪压力选择跳楼。在业内人士看来,这种现象不断发生的背后是,违约成本过低。

不过,此次案件却给那些因为房价上涨而违约的房东敲响了警钟。周先生起诉李某违约案件,最终合肥庐阳区法院审理认为,李某称最后履行期限2016年3月31日,不包括当日,此辩称没有法律依据;尽管李某于2016年3月23日向中介公司经办人交付解除合同违约金和返还定金合计4万元,但是,根据周先生与中介公司的约定,中介公司仅为周先生购房提供中介服务,无权代表周先生解除买卖合同和收取违约金。所以,李某辩称解除买卖合同经周先生同意,没有事实依据和合同依据。

同时,庐阳区法院还查明:在2016年3月31日最后履行期限届满前,李某于2016年3月28日,未经周先生同意,擅自将涉案房屋加价出售给他人,并办理了过户手续,此举显然是违约。

最终法院裁定李某返还周先生定金4万元,赔偿因房价上涨和合同违约引起的经济损失25万元,并承担诉讼费、保全费等7800元。这里需要计算一下,根据法院裁定,李某需要支付周先生29万元,同时承担诉讼费用7800元,共计297800元,减去违约加价的27万元,等于损失了27800元。

从预计违约后将赚取23万元,到最终损失27800元,房东李某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。

对此,合肥律师邓浩波对每日经济新闻(微信号:nbdnews)表示,该案件对合肥具有标杆意义,也给那些肆无忌惮违约的房东警示意义,“合肥今年这种案件明显增多,截至到7月份不少于500件,之前已经审结的案件很多都是赔偿违约金了事,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房东的违约气焰,认为违约成本低,违约后将会赚取更多的房东比比皆是。此次庐阳区法院审理案件,将给那些已经违约还未审理,或者打算违约的房东警示意义,违约将损失更为严重。”

此外,合肥庐阳区法院法官也认为, 2016年上半年合肥市房价上涨较快,李某将涉案房屋另售他人事实上赚取了一定的利益,也造成周先生信赖利益的损失,由于这部分损失大于定金赔偿,法院于是以两次房屋售价的差额扣除定金赔偿,确定为25万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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